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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孚明: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初探

发布时间:2021-08-17 11:19:27 来源:《中国水土保持》杂志 作者:周孚明 人气:

周孚明(1963—),男,甘肃榆中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生态规划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摘要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果体现在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方面。介绍了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的概念内涵和特性,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等4个方面遴选出16项技术指标,构建了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技术指标的确定,对于科学划定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正文

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也是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优良的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1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内涵解析

 

1.1 概念内涵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是指在采取造林种草、修建梯田、生态修复等水土保持常规措施对可治理区进行综合治理后,区域内的蓄水保土、水源涵养、保土减灾等水土保持功能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满足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的保障支撑功能。

 

1.2 特性

 

一是时效性。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但随着经济财力的增强、治理投入的加大和治理技术的提高,生态保障功能也将随之提高。

 

二是地域性。

不同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资金投入下的治理效果存在一定差异,因而不同地域的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指标也存在差异。

 

三是服务性。

在一定时期内,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指标的确定,可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依据。

 

 

2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 指标遴选原则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护优良生态环境,遵循建设生态文明的新发展理念。

 

二是普适兼容原则。

指标体系要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流域的评价,能兼容不同地区小流域的基础条件及所面临问题的差异性。

 

三是突出重点原则。

为了评价良好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对某一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与该地区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相结合,指标选择也应突出反映该地区水土保持重点功能。

 

四是科学合理原则。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指标的选取要考虑可监测性与可获取性,以及评价结果的纵横向比较与实践运用。

 

2.2 指标遴选

 

(1)水土流失指标。

水土流失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是否良好的重要指标。进入新时代,为了开展高质量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现状的反映也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为此,选择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潜在危险度、土壤侵蚀强度、水土流失率等指标予以反映。

 

(2)水土保持指标。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水土保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土保持要突破传统模式,增加创新性、实用性,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能。为此,选择水土保持率、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土壤流失控制量、弃渣处置率等指标予以表征。

 

(3)植被覆盖指标。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要求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绿色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重要表征。林草植被覆盖率不断增加是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和保持向好的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产生活环境对水土保持的基本要求。为此,选择森林覆盖率、林草植被覆盖率、林草植被恢复率等指标予以表征。

 

(4)土地利用指标。

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而耕地是人类生存之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土地资源是生物生命之本,要保护土地,节约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此,选择土地利用率、垦殖指数、土地复垦率、草地承载力等指标进行表征。

 

2.3 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

 

(1)扰动土地整治率:指在某一区域内,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2)水土流失率:指在某一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3)土壤侵蚀潜在危险度:指植被遭到破坏或地表被扰动后,引起和加剧水土流失的危险程度,用临界土层的抗蚀年限反映。

 

(4)土壤侵蚀强度:地表土壤在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综合作用下,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被剥蚀并发生位移的土壤侵蚀量。

 

(5)容许土壤流失量:根据保持土壤资源及其生产能力而确定的年土壤流失量上限,也就是在长时期内能保持土壤的肥力和维持土地生产力基本稳定的年最大土壤流失量。

 

(6)土壤流失控制量:指在某一区域内治理后与未治理相比,每年形成的保土量。

 

(7)弃渣处置率:区域内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弃渣土的实际综合利用及拦挡处置量与建设弃渣总量的比例。

 

(8)水土保持率:指在符合自然规律并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前提下,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应达到的程度,即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9)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指在目前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某一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比例。

 

(10)森林覆盖率:指在某一区域内,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

 

(11)林草植被覆盖率:指在某一区域内,符合一定标准的乔木林、灌木林和草本植物的土地面积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12)林草植被恢复率:在某一区域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占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恢复林草植被的面积)的比例。

 

(13)垦殖指数:指在某一区域内,已开垦利用的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地区或农业生产单位耕地开发利用程度的指标。

 

(14)草地承载力:指某一区域内的草地资源,在满足草地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自我调节的基础上的综合生产能力及其可支持的满足人类社会经济需要的畜群规模。

 

(15)土地利用率:指在某一区域内,已开发利用的各类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

 

(16)土地复垦率:是指由于人类生产建设活动导致的被破坏的土地,通过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土地面积与被破坏土地的面积之比。

 

2.4 指标体系框架

 

综合上述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细化为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具体见表1。

表1 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障指标体系

 

 

 

3 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的意义

 

依据各地区不同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确定水土保持生态保障功能指标,对于划定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区域水土环境及林草植被等资源生态安全,缓解水土环境资源修复的压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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