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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科普丨33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问题及回复(一)

发布时间:2022-04-29 09:54:34 来源:水保网 作者: 人气:

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容许土壤侵蚀模数如何确定?
答: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所处的具体区域,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来确定容许土壤侵蚀模数。
 
2.哪些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
答: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已经竣工投产的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需要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答:生产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如项目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如完建在两年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对于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处罚。
 
4.某项目地点和规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需要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吗?
答: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的情形,即属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当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5.已开工项目场地平整已经完成,无表土可剥离,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时如何确定表土保护率?
答:表土保护率指标应当结合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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