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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科普丨水保方案及变更问题水利部答疑(四)

发布时间:2022-07-07 10:19:28 来源:水土保持之点滴 作者: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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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中,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前置条件或必备要件吗?无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可以审批?发改立项(核准、备案)文件是否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必备要件。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土保持法、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规定,您提到的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条件。因此,在没有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未经发展改革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项目,也可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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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请问,探矿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吗?因工作需要,望予以解惑,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主体是生产建设项目,所以您提到的“探矿”是否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首先应该界定“探矿”是否属于生产建设项目,如果“探矿”属于生产建设项目,且位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如果“探矿”不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无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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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有些建设项目可研阶段规模较大,发改部门也已经审批,水利部门也批复了水保方案。以某风电为例,发改批复装机15万千瓦,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业主把项目分期进行实施,一期只实施5万千瓦,业主要视项目效益再判断是否实施后期项目。问题1是否需要进行方案变更;问题2业主分期缴纳补偿费是否可行;问题3水保验收如何开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对于您提到的是否需要进行方案变更的问题,请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二: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您提到的分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不可行的。  

问题三:您提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请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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